2017内蒙古考研报考点设置公布
2016-10-09 10:48
来源:新东方
作者:新东方
(一)我区共设13个报考点: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包头市教育考试中心、乌海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赤峰市招生考试中心、呼伦贝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辽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中心、锡林郭勒盟招生考试中心、乌兰察布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鄂尔多斯市考试中心、巴彦淖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内蒙古大学或大学入学前本人原户籍所在盟市作为报考点;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内蒙古工业大学或大学入学前本人原户籍所在盟市作为报考点;内蒙古医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内蒙古医科大学或大学入学前本人原户籍所在盟市作为报考点;内蒙古工业大学(金川校区)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或大学入学前本人原户籍所在盟市作为报考点;区内其他高校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选择就读高校所在盟市作为报考点;其他非应届毕业且具有我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区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盟市作为报考点。相应盟市未设立报考点的,可就近选择其他盟市。每个报考点根据已有标准化考场规模数量设置报考人数上限以及每半天现场确认的人数上限,按照考生报名时间顺序安排,报满后停止接收后续考生选择该报考点,后续考生只能选择其他未报满的报考点。
(三)在内蒙古自治区以外高校就读的我区生源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的省(区、市)作为报考点,我区各报考点原则上不接收区外上学的应届毕业生报名和现场确认。
(四)鼓励呼市地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选择大学入学前本人原户籍所在盟市作为报考点,回原户籍所在盟市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
(五)推荐免试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计划”的推免生,下同)的推荐工作于9月25日前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10月25日前结束。推免生(含推免硕士生和直博生)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报考、缴费、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推荐免试生不进行现场确认。
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我区生源考生须提前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的相关要求履行资格审核(具体办法可详询该处),获取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签署相关意见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此类考生报考点的选择按照上述要求执行。在内蒙古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到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在内蒙古以外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此类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出具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无需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报考点选择同其他考生。
报考内蒙古大学单独考试考生请于2016年10月31日选择内蒙古大学作为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
国防生、现役军人和免费师范生报考研究生须符合教育部和相关部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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