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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法硕(非法学)基础课试卷解析

2016-01-08 15:31

来源:新东方

作者:新东方



 21、2014年3月2日,甲、乙离婚并分割了共同财产。2015年3月8日,甲发现乙在离婚时将属于夫妻共有的40万元存款转移到了乙兄的银行账户中,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该40万元存款。本案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日为(D)

  A、2014年3月2日

  B、2014年3月3日

  C、2015年3月8日

  D、2015年3月9日

  【解析】D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2、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需要两个法律事实才能产生的是(B)

  A、抵押关系

  B、遗嘱继承关系

  C、侵权赔偿关系

  D、婚姻关系

  【解析】B

  遗嘱继承的发生,首先需要存在有效的遗嘱,而遗嘱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其次继承关系的产生,即被继承人死亡事实的发生。因此此关系需要两个法律事实才能产生。

  23、甲为精神病人乙的监护人,甲的下列行为中,属于依法履行职责的是(C)

  A、免除丙欠乙的1万元债务

  B、撤销乙患病前低价卖给丁的合同

  C、用乙的存款为乙支付医疗费

  D、为防止乙出门用铁链将其锁在家里

  【解析】C

  《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1)保护被监护人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2)担任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3)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因此非为被监护人的利益不得处分其财产。因此只有C是对的。

  24、下列情形中,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是(A)

  A、发生不可抗力

  B、债权人起诉后又撤诉

  C、债权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D、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解析】A

  诉讼时效中止有两种情况:不可抗力和其他使当事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因此选A。

  25、下列权利中,属于身份权的是(D)

  A、名誉权

  B、名称权

  C、隐私权

  D、配偶权

  【解析】D

  身份权是基于某种特殊身份从而产生的权利。其中包括配偶权和亲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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