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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法硕(非法学)中国法制史考点对比

2016-08-30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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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第一节 战国法律制度

  改为:第四节战国法律制度

  一、立法指导思想

  “一断于法”;刑无等级;轻罪重刑;法布于众。

  二、《法经》

  李悝变法与《法经》的制定;《法经》的内容、特点和历史地位。

  三、商鞅变法

  改法为律;连坐法;分户令;变法的历史意义。

  第二节 秦朝法律制度

  改为:第二章 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第一节 秦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缘法而治”,“法令由一统”,严刑重法;

  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

  云梦秦简。(位置后置)

  二、刑事立法

  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主要刑名。

  三、经济立法

  农业管理与自然资源保护立法;官营手工业管理立法;市场与货币管理立法。

  四、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诉讼制度;审判制度。

  第三节 汉朝法律制度

  改为:第二节 汉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汉初黄老思想与“约法省刑”,汉武帝时“德主刑辅”与封建(删除二字)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

  主要立法:“约法三章”;《九章律》与“汉律六十篇”;

  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二、刑事立法

  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刑罚适用原则:上请,“亲亲得相首匿”;主要罪名。

  三、经济立法

  盐铁酒专卖:抑商政策;对外贸易立法。

  四、行政立法

  皇帝制度;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官吏管理制度;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

  诉讼与审判;春秋决狱;秋冬行刑。

  第四节(改为:第三节)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曹魏律(《新律》);晋律(《泰始律》);北魏律;北齐律;麟趾格;大统式。

  二、刑事立法

  “准五服以制罪”;“八议”、“官当”入律;“重罪十条”;封建制五刑的初步形成。

  三、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的变化;登闻鼓直诉制度;死刑复奏制度;刑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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