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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中考改革实施意见解读

2018-01-15 10:58

来源:新东方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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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西宁市已经开始在市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中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试点;2018年,西宁市三县、海东市、海南、海西、海北三州开始在初一新生中进行试点;2019年,全省新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2020年,西宁市市区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到2022年,全省全面实行新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1.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既是九年义务教育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将初中毕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统一规范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涵盖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所有科目。即:语文(汉语)、民族语文(仅对开设民族语文课程的学生要求)、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4科。其中外语包括听说测试,物理、化学、生物包括实验操作。

  考试方式:语文(汉语)、民族语文(仅对开设民族语文课程的学生要求)、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采取纸笔考试;体育与健康采取现场测试;信息技术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采取操作考试,外语听说测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音乐、美术可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

  成绩呈现: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可以采用分数、分数+等级、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最终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具体形式由各市州确定。

  2.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各市州应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以日常评价为基础,加之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充分反映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促进学生良好品行培育、个性特长的发展。

  3.改革招生录取模式

  本着有序推进的原则,先行从西宁市开始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试点,逐步扩展到海东市和六州实施。

  计分方式:新的招生录取模式中,普通学校在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科基础上,确定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6个科目作为中考录取计分科目(4+6);实行双语教学的学校在语文(汉语)、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科基础上,确定民族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7个科目作为中考录取计分科目(4+7)。其中外语包含听说测试,物理、化学、生物考试包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考试分值不低于50分。综合素质评价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市州要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核定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课程培养目标,提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严禁各学校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落实特殊优惠政策:将优质普通高中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按不低于50%比例合理分配到市(州)全域内初中,并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享受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政策。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

  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各市州可结合实际,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发展需要。严格控制自主招生学校数量及招生名额。各地要制定出台实施办法,市级教育部门审定,提前向社会公布。

  经各市州统一组织到省内异地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由户籍所在地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2021年前的非试点地区非试点年级,继续按照现行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录取方式进行招生。

  4.深化中考命题改革

  改革考试内容,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应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强化学科教学实验操作能力的考核,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

  从2019年起,全省新入学初中一年级实施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由各市(州)负责,各地可自行命题,也可委托命题,还可地区间联合命题。

  5.清理规范加分项目

  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各市州组织对本地区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严格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项目,严格控制保留的加分项目和分值,严格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和认定程序,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各市州须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取消的加分项目和拟保留的加分项目及分值。

  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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