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老师好

新东方网>长春新东方学校>优能中学>中学新闻>正文

2016乌兰察布中考招生报名及中考录取注意事项

2016-03-16 14:41

来源:新东方

作者:新东方

各旗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秩序,保障广大家长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全市教育实际,现就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中考报名录取

  从2016年秋季开始,凡拟在我市各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包括回籍考生),必须在乌兰察布市报名,并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初中升高中考试,未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升高中考试的学生,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从2016年开始,各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统一在网上完成,不允许任何学校擅自录取学生。

  二、关于招生计划

  从2016年开始,原中考招生政策中“各高中学校可招收户籍在我市且身份证号为“15打头”,随父母外出的回籍初中毕业生50人”政策取消,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一次性下达,不再另行增补或调整计划。

  三、关于学籍注册

  从2016年开始,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升高中考试并在网上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可进行学籍注册,未参加全市统一组织考试或未被网上录取的学生,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不予注册学籍。

  特此公告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更多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长春新东方网

新东方长春学校官方微信:新东方长春学校 (微信号:ccxdfcn

最新考试资讯、考试政策解读、真题解析,请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

免费申请学习规划

已为25937位学员提供学习规划

*验证码

*短信验证码

相关推荐

  • 中学辅导
  • 大学辅导
  • 出国辅导
  • 热门活动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