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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政策解读

2021-03-19 11:03

来源:长春教育局

作者:长春新东方

  长春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政策解读由长春新东方同步长春教育局整理发布,更多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长春新东方官方网站及长春新东方学校公众号【ccxdfcn】。

  近日,长春市教育局联合各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提质升级。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第一部分

  一、为什么要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提质升级?

  2月23日,教育部在今年中小学春季开学工作部署会上明确提出,要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时间安排上,要与当地正常的下班时间相衔接;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阅读、兴趣小组以及社团活动,尽最大努力使学生愿意留在学校参加课后服务活动。2月19日,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全省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

  我市小学生课后免费托管服务“蓓蕾计划”自2017年实施以来,获得了一定好评。在此基础上,为回应家长新需求、新期待,按照国家、省最新要求,推出了课后服务提质升级政策,拓展了服务范围、延长了服务时间、丰富了服务内容,充分发挥学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提升百姓民生福祉,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努力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课后服务较之从前有何变化?

  相比之前的“蓓蕾计划”和高三年级的课后服务,现行课后服务工作有以下几方面变化:

  第一、拓展了服务范围。实现小学、初中和高中各学段全覆盖。

  第二、延长了服务时间。与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上下班时间相衔接。

  第三、改变了资金筹措方式。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相结合的方式筹措。

  第四、提出了服务质量新要求。服务内容有实质性变化,将课后服务打造成为拓展素质教育的平台。

  第二部分

  三、课后服务的对象是哪些?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小学、初中和高中在校学生。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的群体。

  四、课后服务时间具体如何安排?

  我市课后服务时间安排为:在周一至周五(正常上课日)开展课后服务,小学服务时间原则上夏季延长至17:30,冬季延长至17:00;初中服务时间原则上延长至18:00;高一、高二年级服务时间原则上延长至18:30;高三年级服务时间原则上延长至20:30。

  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时间可随着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下班时间的变化进行调整,确保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

  五、课后服务内容将如何安排?

  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按照中小学各学段课程设置、教学特点和学生需求,组织个性化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每天学生课后服务期间体育锻炼不少于30分钟。

  义务教育阶段:主要包括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活动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中小学生的影片。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

  普通高中阶段:主要以自主自习与必要辅导答疑为主,鼓励学校开展生涯规划指导、心理健康辅导、社团活动等。

  六、课后服务是自愿参加吗?

  是。课后服务坚持自愿选择的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七、课后服务是由谁来看护?

  各中小学校是实施课后服务的主体,主要由本校教师负责课后看护。学校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与高校、科研院所、俱乐部、协会等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合作,引入专业人才到校提供专业化、多样化、特色化课后服务,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助力学生全面发展。

  八、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及学生参加课后服务要履行哪些流程?

  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商家长委员会确定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有需求的学生及家长:有需求的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后,确定参与课后服务学生名单。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后,学生方可参加课后服务。

  第三部分

  九、课后服务是否需要收费吗?标准是什么?

  根据省、市课后相关文件要求,家长需要承担服务性收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的劳务报酬。

  义务教育阶段:每月每生收费不高于180元。

  普通高中阶段:高一、高二年级每月每生收费不高于200元;高三年级每月每生收费不高于330元。

  各学校具体收费金额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

  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由各学校商家长委员会确定。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费政策,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全额承担。

  十、课后服务工作收费的依据是什么?

  市教育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课后服务经费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收费标准遵照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印发的《关于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十一、课后服务经费中政府主要承担哪部分?

  基于“保学校基本运行、保经济困难兜底”的总体要求,财政资金主要承担:

  一是政府负责承担公办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水电消耗、材料消耗等费用。

  二是负责长春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户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费用。

  十二、课后服务经费将如何管理?

  服务性收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严格管理,据实结算,按实列支。不得截留或提取管理费;不得侵占、挪用;不得列支其他无关费用。费用收入及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接受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家长委员会的监督。坚决禁止任何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引进校外优质教育资源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不得再额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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