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小学2016年暑假时间
2016-07-07 16:41
来源:吉林省教育厅
作者:
长春市中小学2016年暑假时间由长春新东方同步吉林省教育厅整理发布,更多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长春新东方官方网站及长春新东方学校公众号【ccxdfcn】。
2015—2016学年度长春市各学校暑假放假时间为:高中阶段学校2016年7月16日—8月14日,共4周,中等职业学校在保证完成教学计划的前提下,可提前一周左右安排学生实习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16年7月16日—8月21日,共5周。教职员工提前一周上班。为确保广大师生能度过一个丰富、健康、快乐、安全、有意义的暑假,长春市教育局就暑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要求各县(市)区、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关心教职员工的暑假学习和生活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有关要求,关心教职员工的假期生活,按时放假,保证教职员工在假期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放松精神,缓解疲劳,保障广大教职员工的身心健康。要在保证充分休息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活动。要把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密切结合工作实际,不断适应中小学生的年龄和特点,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切入点,切实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中小学德育工作全过程,落实到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按照深化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以落实省委宣传部“明德知礼工程”为重点,合理安排假期工作,提早谋划开学准备工作,科学制定新学期工作计划。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1-2次登校活动,具体时间自行确定。
二、认真落实学校及校外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暑假工作首位,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学校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特别是毕业年级学生进行一次珍爱生命、远离危险的安全教育,重点要加强交通安全、意外伤害、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今年暑假要重点做好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尤其是针对农村中小学生正确选择游泳方式、防野浴的宣传教育。要通过放假前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做好学生假期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明确家长对学生的校外安全监护主体责任,增强学生校外活动的监管和安全保障。要集中开展一次学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安全预案的演练和指导,严格控制规模和形式,做好安全工作预案,强化责任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加强对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检查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倡导和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有益的暑假活动,过一个内容丰富、健康快乐假期生活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发挥学生校外活动场所、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博物馆、图书馆等校外文化场所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读书演讲比赛、书法比赛、参观博物馆、科技馆等各类丰富多彩的活动。要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要认真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学生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学生志愿者服务公益活动,并探索将学生志愿者的活动时间和次数列入德育评价内容,引导学生了解社会,服务社会。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坚持户外活动,注意膳食营养,养成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精心设计布置好“社会实践活动”、“读书活动”、“体育活动”三个家庭作业,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组织、有总结。各学校要加强网络安全和网络道德教育,教育学生文明、安全、健康上网,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上网的教育管理,使学生远离网吧,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假期活动,在生活和学习上予以指导和帮助。
四、严禁利用假期进行任何形式的补课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等问题的意见》(吉教办字[2014]45号)和《吉林省教育厅重申六条严禁》以及《长春市教育局关于治理公办中小学校和公办学校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工作实施方案》(长教师字[2015]1号)、《长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长教师字[2015]2号)要求,要切实采取措施,把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制止违规收费的各项要求和规定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各学校在暑假期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不得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明确提出要求,坚决严禁教师私自办班、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各中小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参与或动员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要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持续开展治理公办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的专项行动,加大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学校校长和教师严肃处理。
五、组织好新学期教师培训和集体备课工作
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及各高中阶段学校要按照市教研室、职教中心的教学工作计划要求,组织好教师新学期教研和集体备课工作。具体备课时间以市教研室、职教中心和区教师进修学校通知的时间为准。中等职业学校要利用暑假时间,有计划地组织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实践。
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假期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于7月7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当地教育局备案;中省市直普通高中学校于7月8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中等职业学校于7月8日前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8月24日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中省市直属高中学校、职业学校将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对在假期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及时加以妥善解决、处理,并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更多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长春新东方网。
新东方长春学校官方微信:新东方长春学校 (微信号:ccxdfcn)
最新考试资讯、考试政策解读、真题解析,请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
相关推荐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