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大学化学学院与吉林化工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020-05-28 15:03
来源:吉林大学化学学院
作者:长春新东方
2020年吉林大学化学学院与吉林化工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由长春新东方同步吉林大学化学学院整理发布,更多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长春新东方官方网站及长春新东方学校公众号【ccxdfcn】。
一、招生范围
1.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并且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化学学院的考生。
2.考生初试单科和总成绩均达到吉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即理学总分为320分,工学总分310分。
二、报名
符合以上报名范围,且理科分数在320分-354分之间的考生,需要在5月25日中午12:00前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详见附件一。
报名方式具体为:
报考考生需要在5月25日中午12:00前添加工作人员微信(工作人员微信号17743051662,微信验证信息:“联培+姓名”,例:联培+张三)添加成功后,将本人准考证照片发送给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核对,核对无误后,由工作人员添加至复试微信群,用于发布通知和信息统计,进微信群后更改备注“联培+姓名”,群内公布复试小组秘书QQ号,请考生填加,并用“联培+姓名”实名申请验证。
过化学学院院线但未被录取考生,也可进行报名,之前已提交过资格审查材料,则不用重复提交,直接加工作人员微信,进微信群,加复试秘书QQ。
三、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和复试成绩
复试时间:2020年5月28日,8:30开始
由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院和吉林大学化学学院教师组成面试组进行网络远程面试,面试不区分专业。
其他同《化学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相关内容。
具体情况咨询化学学院研办,联系电话:0431-85168438,联系人:成老师。
附件一:吉林大学化学学院与吉林化工学院联合培养2020年硕士生复试工作流程-考生用.doc
化学学院
202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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