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2020年研究生调剂公告
2020-05-20 14:01
来源: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作者:
长春中医药大学2020年研究生调剂公告由长春新东方同步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整理发布,更多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长春新东方官方网站及长春新东方学校公众号【ccxdfcn】。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要求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原则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三、调剂专业
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工作”页面发布的专业缺额信息和“研招网”实时公布的缺额信息。
四、调剂方法
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网站公布的缺额。考生应提前登录研招网测试本人帐号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联系研招网客服。
五、调剂时间
我校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9:00,关闭时间为5月20日21:00。如到关闭时间为止,未达到调剂需要的专业将顺延调剂系统关闭时间,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
六、其他要求
1.申请调剂考生默认均已详细阅读我校公布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后期如若产生因为考生不详细阅读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申请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考中医临床(1057)专业型考生允许调入中医临床、中西医结合学术型(1005、1006),报考中医临床、中西医结合学术型(1005、1006)的考生不允许调入中医临床(1057)专业型。
3.不接收曾拒绝我校复试通知考生的调剂申请;不接收曾接受我校复试通知却未参加资格确认考生的调剂申请;不接收我校已公布的拟录取考生的调剂申请。
4.我校将在调剂系统关闭后12小时内择优选择调剂考生进入复试,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该网站进行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若调剂系统关闭后12小时后考生未收到复试通知则意味调剂失败。每名考生只允许填报我校本批次一个志愿,专业代码不同即视为不同志愿,多报无效。已接收其他招生单位复试通知的考生,我校不再发送复试通知。
5.研究生院可根据调剂生源情况对专业缺额数量做适当调整。
6.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具体实施细则参照《长春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长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更多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长春新东方网。
新东方长春学校官方微信:新东方长春学校 (微信号:ccxdfcn)
最新考试资讯、考试政策解读、真题解析,请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
相关推荐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