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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一志愿)

2020-05-07 16:07

来源:长春中医药大学

作者:长春新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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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我校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在确保安全、公平、科学的基本原则下,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现将我校一志愿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形式

  受疫情影响,今年的复试工作采用远程复试的形式。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学信网、腾讯会议、钉钉(DingTalk)”等网络平台,考生要提前下载安装平台APP并熟练操作。

  二、一志愿复试考生确定原则

  所有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符合所报学科、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本次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在5月10日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格式,以“专业名称+姓名”命名,复试前各学科秘书会打电话逐一联系,请根据具体要求上传以备资格审查。

  1.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2.居民身份证

  3.学生证(应届生提供)

  4.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

  5.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学信网下载)

  6.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信网下载)

  7.同意全脱产三年学习时间证明(定向生提供,附件7)

  8.“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生提供)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我校复试,未按要求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四、复试内容

  复试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加强对考生创新意识、专业素养、思想政治情况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综合考查,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学科组复试90分,外语水平测试1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 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五、复试前准备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按通知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并配合学院对接试用,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的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1部手机(考前安装并登陆学科指定的网络平台APP)或pad等平板设备(需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功能)。

  2.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需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等两种网络条件,确保设备电量充足,手机请设置“免干扰模式”,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3.复试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学科指定的网络平台APP,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候考;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距离约1米,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不得离开摄像范围,不得中途离场;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复试房间需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

  4.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应保持电话(报名时研招网预留电话)通畅,按应急指令完成复试。

  六、复试报名费缴纳

  考生须在5月10日前将复试报名费180元通过微信转至学校账户,具体流程见附件6。

  七、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笔试科目见附件4。加试形式为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时间不少于3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未达60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体格检查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条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将根据全国疫情形势,在考生录取后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九、其它事项

  1.录取考生在开学报到时提供思想政治情况表(附件5)。应届生须经学生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非应届、非在职人员由档案所在单位或由本人所居住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党组织提供政审材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规定者不予录取。

  4.被确定为拟录取的非本校应届毕业,研究生院会发放调档函,请按规定时间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以备审查。定向、委培生开学报时到各学院领取并签订定向、委培协议书。

  5.研究生与导师在拟录取名单确认后实行自愿双向选择,具体参照研究生院发布的《长春中医药大学2020年符合招生资格的研究生导师名单及专业计划》(附件3)。

  6.研招办咨询电话:0431-86172399 ;0431-86172607

  7.各学院复试工作咨询电话

序号  学院  联系人  电话  备注 
1 基础医学院  项老师  0431-86172315  部分教师承担教学任务,请于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咨询。 
2 中医学院  史老师  0431-86177835 
3 针灸推拿学院  治老师  13596168311
4 药学院  李老师  0431-86172211 
5 护理学院  朱老师  0431-86172233 
6 健康管理学院  郝老师  0431-86172431 
7 临床医学院  杜老师  17804315112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姜老师  0431-86172215 
9 医药信息学院  黄老师  13039307035
10 康复医学院  李老师  0431-8991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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