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考研政治史纲考点:党的会议线索
2016-11-17 16:33
来源:
作者:
时间
|
名称 | 内容 | 意义 |
1921年7月23日 | 党的一大 | 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 | 开天辟地大事变 |
1922年7月 | 党的二大 | 第一次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的纲领。 | 为中国人民指出了明确的斗争目标 |
1923年6月 | 党的三大 | 正式决定全体共产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同孙中山领导的国民党建立统一战线。 | |
1925年1月 | 党的四大 | 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坚持无产阶级领导权和农民同盟军的思想。 | |
1927年8月7日 | 八七会议 | 彻底清算了大革命后期的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总方针;选出了以瞿秋白为首的中央临时政治局;毛泽东阐述了“枪杆子里出政权”。 | 中国革命从此开始了从大革命失败到土地革命战争兴起的转折。 |
1935年1月15日至17日 | 遵义会议 | 遵义会议集中解决了当时具有决定意义的军事问题和组织问题。 | 开始确立以毛泽东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路线在中共中央的领导地位,从而在极其危急的情况下挽救了中国共产党、挽救了中国工农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遵义会议是党的历史上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开始走向成熟。 |
1935年12月 | 瓦窑堡会议 | 阐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可能性;批判了“左”倾关门主义错误;规定了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具体政策;决定将“人民共和国”口号代替“工农共和国”。 | 提出了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新政策。 |
1937年8月 | 洛川会议 |
制定抗战路线,通过《关于目前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定》和《抗日救国十大纲领》。
(1)《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强调要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关键在于使已经发动的抗战成为的全民族的抗战。
(2)会议强调必须坚持统一战线中无产阶级的领导权,在敌人后方放手发动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争,在国民党统治区放手发动抗日的群众运动。
|
|
1938年 | 六届六中全会 | 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最先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命题。 | 全会基本纠正了王明的右倾主义错误,进一步确立了毛泽东在全党中的领导地位。 |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 | 党的七大 | 正式将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 | |
1949年3月 | 七届二中全会 | 提出迅速夺取全国胜利的方针;提出党的工作重心必须由乡村转移到城市;规定了党在全国胜利后在政治、经济、外交方面应当采取的基本政策,指出了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总任务和主要途径;提出了“两个务必”的思想。 | |
1949年9月21日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 规定新中国的国体和政体;规定新中国的基本民族政策;规定新中国的经济工作方针;规新中国外交工作的原则。 | 《共同纲领》在当时是全国人民的大宪章,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 |
1950年6月 | 七届三中全会 | 确定了当时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中心任务是要在三年左右的时间内,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会议制订了党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战略策略方针,就是不要四面出击。 | |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 | 党的八大 | 正确分析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在经济建设上,大会坚持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即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方针;陈云提出“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思想;政治建设上,提出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在执政党建设上,强调要提高全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水平,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 | |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 | 十一届三中全会 | 全会冲破长期“左”的错误的严重束缚,彻底否定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并且断然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做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 |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会议形成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中央领导集体,揭开了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序幕。以这次全会为起点,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 |
相关推荐
考研集训营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更多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长春新东方网。
新东方长春学校官方微信:新东方长春学校 (微信号:ccxdfcn)
最新考试资讯、考试政策解读、真题解析,请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
相关推荐
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