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省考研网上报名公告
2016-09-30 10:47
来源:新东方
作者:新东方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政策注意事项
1.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报考条件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简章。
2.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时要符合报考点接收生源的范围,不要选错了报考点。若选择了不属于接收范围的报考点,报考点可以不予确认。
2.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亦用作录取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不能填错,否则将影响考试和录取。信息栏内选择的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是不能修改的,要考虑好了再填,不要多次重复报名。
如报名成功后,发现报名信息中不允许修改的项目填写错误,确需修改的,可用当前账号新增一条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确认正确的报名信息即可。原有报名信息所对应的报名号现场不确认则自动作废。
3. 因人数限制原因关闭的报考点,已报名成功的信息仍然有效,但考生不能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如需修改可于现场确认期间咨询报考点解决(仅限现场确认软件中允许修改的信息),或者新增一条报名信息重新选择其他报考点报名。
4.重要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① 填写的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号码上的相关信息一致;
② 填写的通信地址必须准确、详细;联系电话在报名、录取期间须保持畅通。如因本人原因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或电话无法联系,后果由本人承担; ③ 注意考生来源的含义。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在选择考生来源需选择“其他”。
5.选择正确的校验码。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三类考生网上报名时,需要校验码,没有校验码将不能选择报考这三类考试方式。不同考试方式的校验码不能混合使用。 不同考试方式网上报名校验码的获取方式不同:强军计划的校验码由有接收资格的招生单位发放;援藏计划的校验码由西藏教育考试院发放。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资格审核及领取校验码事宜另行通知。湖北民族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若报考此计划,由湖北民族学院组织,分批次统一办理,其他考生由其本人自行办理。
6.不要错过网报时间,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22:00。
7. 网上填报信息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考前应仔细阅读诚信应考承诺书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根据教育部规定,本次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将视不同情节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罚。在校生参与作弊的,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人员参与作弊的,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试作弊涉嫌违法,如有违犯,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处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根据报名日程调整好自己的工作安排,按时、本人亲自到报考点去缴费、照相,确认信息。如仅通过网上报名点击了报考点而未到报考点现场去缴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2.必须本人亲自到报考点现场照相,不能用照片代替照相,否则报考点工作人员将拒绝其现场确认,其报名信息无效。
3.凭二代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现在还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考试时须凭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身份证的不能进场考试。
4.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考场配有无声挂钟,并统一定制文具。考生一律不得携带文具和计时工具进入考场,文具实行“统一购置、有偿使用、用后归己”的原则。文具供考生在考试期间使用,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由考生带走。
6.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文具费后,不再退还。
7.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部分专业)实行网上确认、网上缴费,武汉市江岸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武昌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洪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报考点实行网上缴费,详细办法见考点网上公告。
(四)准考证打印 2016年12月15日至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 考生在网报期间如有疑问,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或拨打咨询电话(工作日9点至12点,14点至17点):027-68880351、027-68880352、027-68880353、027-68880270,或直接与招生单位、报考点联系,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各单位公布的网报公告信息和招生简章。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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