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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西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016-09-26 11:08

来源:新东方在线

作者:新东方

  广西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广西大学2017年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3500人。其中,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大约2700名,包括学术型九大学科门类和专业学位十六个类别;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约700名,涵盖专业学位四个类别。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我校预计招生数,确切招生人数以2017年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和各学科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名额。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要求内容见研究生院网页广西大学2017年学术硕士/专业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备注栏)。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可接收推免生,接收办法及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详见研究生院网页《广西大学2017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所有申请我校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二、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3年,全日制工程硕士学制2.5年,其它类别全日制专业硕士学制2年。
  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专业学费具体见下表:


序号

学科专业名称

学制

专业代码

专业类别

学术型/专业

学费
(元/生.学年)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

()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

1

哲学

3

0101

硕一

学术型

8000

2

应用经济学

3

0202

硕一

学术型

8000

3

法学

3

0301

硕一

学术型

8000

4

马克思主义理论

3

0305

硕一

学术型

8000

5

中国语言文学

3

0501

硕一

学术型

8000

6

外国语言文学

3

0502

硕一

学术型

8000

7

新闻传播学

3

0503

硕一

学术型

8000

8

数学

3

0701

硕一

学术型

8000

9

物理学

3

0702

硕一

学术型

8000

10

生物学

3

0710

硕一

学术型

8000

11

生态学

3

0713

硕一

学术型

8000

12

统计学

3

0714

硕一

学术型

8000

13

机械工程

3

0802

硕一

学术型

8000

14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805

硕一

学术型

8000

15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3

0807

硕一

学术型

8000

16

电气工程

3

0808

硕一

学术型

8000

17

控制科学与工程

3

0811

硕一

学术型

8000

1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

0812

硕一

学术型

8000

19

土木工程

3

0814

硕一

学术型

8000

20

水利工程

3

0815

硕一

学术型

8000

21

化学工程与技术

3

0817

硕一

学术型

8000

22

矿业工程

3

0819

硕一

学术型

8000

23

轻工技术与工程

3

0822

硕一

学术型

8000

24

环境科学与工程

3

0830

硕一

学术型

8000

25

食品科学与工程

3

0832

硕一

学术型

8000

26

风景园林学

3

0834

硕一

学术型

8000

27

软件工程

3

0835

硕一

学术型

8000

28

安全科学与工程

3

0837

硕一

学术型

8000

29

作物学

3

0901

硕一

学术型

8000

30

园艺学

3

0902

硕一

学术型

8000

31

农业资源与环境

3

0903

硕一

学术型

8000

32

植物保护

3

0904

硕一

学术型

8000

33

兽医学

3

0906

硕一

学术型

8000

34

管理科学与工程

3

1201

硕一

学术型

8000

35

工商管理

3

1202

硕一

学术型

8000

36

公共管理

3

1204

硕一

学术型

8000

37

光电子材料与器件

3

99J1

硕一

学术型

8000

38

政治经济学

3

020101

硕二

学术型

8000

39

社会学

3

030301

硕二

学术型

8000

40

分析化学

3

070302

硕二

学术型

8000

41

有机化学

3

070303

硕二

学术型

8000

42

物理化学(含:化学物理)

3

070304

硕二

学术型

8000

43

固体力学

3

080102

硕二

学术型

8000

44

制糖工程

3

82202

硕二

学术型

8000

45

农业机械化工程

3

082801

硕二

学术型

8000

46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3

082804

硕二

学术型

8000

47

木材科学与技术

3

082902

硕二

学术型

8000

48

林产化学加工工程

3

082903

硕二

学术型

8000

49

植物病理学

3

090401

硕二

学术型

8000

50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3

090501

硕二

学术型

8000

51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3

090502

硕二

学术型

8000

52

林木遗传育种

3

090701

硕二

学术型

8000

53

森林培育

3

090702

硕二

学术型

8000

54

水产养殖

3

090801

硕二

学术型

8000

55

农业经济管理

3

120301

硕二

学术型

8000



序号

学科专业名称

学制

专业代码

专业类别

学术型/专业

学费
(元/生.学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

()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

1

兽医

2

0952

硕一

专业学位

10000

2

农业

2

0951

硕一

专业学位

10000

3

汉语国际教育

2

0453

硕一

专业学位

11000

4

国际商务

2

0254

硕一

专业学位

13000

5

保险

2

0255

硕一

专业学位

13000

6

新闻与传播

2

0552

硕一

专业学位

13000

7

公共管理

2

1252

硕一

专业学位

13000

8

旅游管理

2

1254

硕一

专业学位

13000

9

工程管理

2

1256

硕一

专业学位

13000

10

金融

2

0251

硕一

专业学位

14500

11

翻译

2

0551

硕一

专业学位

14500

12

机械工程

2.5

085201

硕二

专业学位

10000

13

材料工程

2.5

085204

硕二

专业学位

10000

14

动力工程

2.5

085206

硕二

专业学位

10000

15

水利工程

2.5

085214

硕二

专业学位

10000

16

化学工程

2.5

085216

硕二

专业学位

10000

17

矿业工程

2.5

085218

硕二

专业学位

10000

18

轻工技术与工程

2.5

085221

硕二

专业学位

10000

19

林业工程

2.5

085228

硕二

专业学位

10000

20

环境工程

2.5

085229

硕二

专业学位

10000

21

食品工程

2.5

085231

硕二

专业学位

10000

22

生物工程

2.5

085238

硕二

专业学位

10000

23

项目管理

2.5

085239

硕二

专业学位

10000

24

物流工程

2.5

085240

硕二

专业学位

10000

25

建筑与土木工程

2.5

085213

硕二

专业学位

11000

26

法律(非法学)

3

035101

硕二

专业学位

13000

27

法律(法学)

2

035102

硕二

专业学位

13000

28

电气工程

2.5

085207

硕二

专业学位

13000

29

控制工程

2.5

085210

硕二

专业学位

13000

30

电子与通信工程

2.5

085208

硕二

专业学位

13000

31

计算机技术

2.5

085211

硕二

专业学位

13000

32

软件工程

2.5

085212

硕二

专业学位

13000

33

工业工程

2.5

085236

硕二

专业学位

13000

34

风景园林

2

095300

硕二

专业学位

13000

35

会计

2

125300

硕二

专业学位

14500

()

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学费收费标准

1

工商管理

2

1251

硕一

专业学位

30000

2016级拟按25000~30000执行)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学制2年,其他非全日制硕士学习学制3年。
  非全日制各专业学费具体见下表:


序号

学科专业名称

学制

专业代码

专业类别

学术型/专业

学费
(元/生.学年)

1

工程硕士

3

0852

在职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8500

2

公共管理硕士

2

1252

在职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10000

3

农业硕士

3

0951

在职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7000

4

兽医硕士

3

0952

在职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6500


  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2017年实际收费标准若有变化,最终以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为准。
  三、奖助办法
  我校构建了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仅全日制)奖助体系。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硕士生6000元/年,覆盖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等级、获奖比例、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20%,8000元;二等,20%,5000元;三等,40%,3000元。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等级、获奖比例、奖励标准为分别一等,70%,10000元;二等,30%,8000元。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标准为博士生30000元/年,硕士生20000元/年。
  4、其它单项奖学金
  5、研究生“三助”项目
  研究生可从事“助研”、“助教”、“助管”工作以获取劳务收入。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可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 9月 27日 (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我校的网报公告要求报名。
  3. 考生按报考点规定的支付方式支付报名费。广西区内报考点在网上支付报名费。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的规定选择。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8.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分数要求: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二区,执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二区考生的基本要求”。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上网查询。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A、 广西大学报考点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40—5:00)。
  现场确认地点:广西大学西校园专家楼一楼102、103、104、105教室
  B、其他报考点的具体安排请查阅相关报考点说明。
  3. 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
  A、应届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即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B、往届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网上报名编号。此外,外省户籍考生(不含2015年后毕业且未就业的我区高校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在广西工作的工作证明和以下材料之一:县级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者办理居住证的回执凭条);税务部门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考生本人的房产证。
  C、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D、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网报有关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请考生注意,我校所能容纳的考生有限,一旦达到考点上限,该考点将不再接受非应届考生报考,请考生尽量提早网上报名、已网上报名的考生及早网上交费,不要等到报名结束前两天才集中报名或缴费。
  五、初试
  (一)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地点
  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6日8:30至14:30)。
  初试地点:考生网上报名时自已选定的报考点考试。
  (四)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六、复试
  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 复试时间:2017年4月份,具体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地点:广西大学各招生学院。
  3.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除外),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不加试。
  4.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 考生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在我校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人事档案到我校,定向就业考生不需调人事档案。
  九、报到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相关部门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其他
  1.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我校不提供往年专业课考试试题,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专业课考前辅导班,专业课考试大纲有关问题请直接与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3.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c.gxu.edu.cn/index.htm),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4.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联系办法
  单位代码:10593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路100号广西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04
  电话:0771-3231243(全日制)  0771-3236371(非全日制)
  传真:0771-3232827(全日制)  0771-3236371(非全日制)
  网址:http://www.gxu.edu.cn→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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