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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9-23 10:45

来源:新东方在线

作者:新东方

  九、录取

  (一)我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专业课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审核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七)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标准:学术型7000元/生.年;工程硕士(化学工程)9000元/生.年;专业学位13000元/生.年。


奖助项目 获奖参考比例 奖励金额 备注
国家助学金 100% 6000元/年 标准学制内均可享受,一年按10个月发放,每人每月600元
国家奖学金 重庆市教委核定 20000元/年 原则上研三学生可申请
新生奖学金 100% 学术学位 一等9000 专业硕士 一等12000 根据志愿填报及考试成绩在本专业排序确定等级。一、二等奖获得者须为第一志愿报考者。会计、化学工程专硕和MBA奖助办法参照培养单位制定政策执行。
二等8000 二等11000
三等7000 三等10000
学业奖学金 85% 学术一等10000,二等8000三等4000. 专硕一等12000,二等9000,三等6000 获奖等级及比例参照培养单位相关细则规定执行。会计、化学工程专硕和MBA奖助办法另定。
研究生创新型项目 10% 5000-10000元 学生自主申请,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校级项目经费5000元,市级项目经费10000元。
境外学习奖学金   5000-30000元 自主申请,统一考核,择优推荐
校长荣誉奖   10000元  
研究生学科竞赛获奖奖励   500-5000元 研究生参加重庆市及全国学科竞赛取得成绩后,研究生院根据获奖级别给予500-5000元奖励。
研究生“三助”助学金 30% 3000-8000元/年  
优秀硕士论文奖 10% 1000元-2000元/篇 校级1000元,市级2000元
研究生科研成果奖 10%-20% 按照学校科研文件给予奖励,上不封顶。  
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500-2000元 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审核,研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给予临时困难补助。
研究生考博   1500元/人  


  表中各类助学金主要面向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非周末授课班)评选,评选细则以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会计、化学工程专硕和MBA奖助办法参照培养单位制定政策执行。

  表中具体内容如有调整,以学校更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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