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老师好

新东方网>长春新东方学校>国内考试>考研考试>正文

天津大学2015考研复试分数线-长春新东方

2016-03-24 16:13

来源:新东方

作者:新东方

 2015天津大学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新东方网考研频道第一时间公布2015考研复试线,敬请关注!

天津大学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Ⅰ学术型


学科代码 学科门类名称 单 科 (满分=100分) 单 科 (满分>100分) 总分
01 哲学 50 90 350
02 经济学 55 90 365
03 法学 45 80 315
04 教育学 45 180 320
05 文学 55 90 360
07 理学 45 80 305
08 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软件工程[0835]) 50 85 325
软件工程[0835] 50 85 310
工学照顾专业——力学[0801]、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 45 80 315
10 医学 45 180 305
12 管理学 55 90 355
13 艺术学 40 90 325



Ⅱ全日制专业学位
代码 专业学位名称 单 科 (满分=100分) 单 科 (满分>100分) 总分
025 金融[0251]、资产评估[0256] 50 85 340
0351 法律硕士 45 80 315
0451 教育硕士 45 80 315
0551 翻译 55 90 350
085 建筑学[0851]、城市规划[0853] 50 85 320
工程[0852](不含工程照顾专业、软件工程[085212]) 50 85 325
软件工程[085212] 50 85 310
工程照顾专业——动力工程[085206]、水利工程[085214]、船舶与海洋工程[085223] 45 80 315
0953 风景园林 50 80 315
1055 药学 45 180 310
125 工商管理(MBA)[1251]、公共管理(MPA)[1252]、会计硕士(MPAcc)[1253]、工程管理(MEM)[1256] 45 90  160
工商管理(MBA)[1251](参加提前批面试) 已通过提前批面试考生,参照国家A类考生线
1351 艺术 40 90 325


  附注:

  1、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天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能否参加复试,还须达到所报学院的学科(专业)线要求。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限定在200%以内,由学院(部)组织,相关复试录取细则(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也会陆续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yzb.tju.edu.cn)和学院网页上。

  2、对于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参加复试前及时网上缴纳复试费,缴纳成功后可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审查合格单》。我校研究生院将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19日下午、3月20日全天,地点: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缴费开通时间及资格审查安排将于近期陆续公布。复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至3月24日,具体复试方案由各学院具体安排。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到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为3月18日—20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符合教育部认可或备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及目前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不含单考生、MBA考生、MPA考生、MPAcc考生、MEM考生),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考生适当照顾。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需在3月17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推荐

考研政治

考研英语

考研数学

考研集训营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更多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长春新东方网

新东方长春学校官方微信:新东方长春学校 (微信号:ccxdfcn

最新考试资讯、考试政策解读、真题解析,请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

免费申请学习规划

已为25937位学员提供学习规划

*验证码

*短信验证码

相关推荐

  • 中学辅导
  • 大学辅导
  • 出国辅导
  • 热门活动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