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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申论备考:网购"后悔权"

2019-06-26 11:17

来源:新东方在线

作者:

  【标准表述】

  网购已然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不少消费者都有购物后,买了一堆不合适的东西却不能退,常常后悔地“想剁手”。而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条款为消费者提供了可以吃“后悔药”的便利条件,这大大降低网购族的购物风险,深受消费者“点赞”。但与此同时,一些买家钻了这个无理由退货的空子,对卖家进行诈骗,增加了卖家的风险。所以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要保护卖家的切身利益。

  【具体措施】

  只有基于公开透明的前提,买卖双方有充分的知情权,才能够减少退货摩擦,以科学、准确的数据作为支撑,公共利益才能得到全面、可行的保护。电商要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增加自己的信任度,对于退货的商品进行划分,二次销售的商品,要告知消费者。消费者要理性消费,要本着客观的态度对电商进行评价;对于政府相关部门,要执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加大网络监督,以及惩罚力度,设计好相应的配套政策,提前堵住漏洞。还要制定考核机制,对网络监管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保证能尽最大的可能发挥政府的能动性。

  诚信是网购的一个底线。相信在各方面全面努力,网络环境会得到很大的改善,能够让网购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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