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游戏如何体现游戏精神?
2020-06-10 16:56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人民教育》杂志
作者:钱玲玲
实践中,我们常常把游戏过多聚焦于幼儿日常生活之外,过于追求游戏显性的“形”,而缺乏游戏精神这一“质”。
把游戏精神着落在儿童身上
陈鹤琴先生曾说:“小孩子是生来好动的,是以游戏为生命的。”游戏是幼儿认识未知世界的方式,是他们掌握技能、熟悉生活、了解社会的人与事的主要手段,也是他们受教育的常态。当前的儿童教育中,教育与游戏脱节、分离的“为了游戏而游戏”的问题比较突出。譬如,一节活动课必须有几个“游戏串”组成才能规避“小学化”嫌疑;班级游戏区必须挂牌才能确保幼儿的自主选择和个性需求;不管合规与否,教师都不能对幼儿提“要求”……这表明,异化在幼儿日常生活之外的游戏,过于追求游戏显性的“形”,而缺乏游戏精神这一“质”。笔者认为,幼儿园的游戏不能仅是技术层的方法、手段,而是要把游戏精神着落在儿童身上。
不宜过分强调知识的科学化、过程的程序化和行为的规则化
实践中我们不难发现,不少教师更多关注幼儿在游戏中是否遵循既定的、常规的要求。如在“观察金鱼”的游戏活动中,一名幼儿用热水“喂”金鱼,结果导致一缸金鱼“全军覆没”。由于幼儿的这一符合“幼儿思维”但不太符合“常理思维”的做法,被教师取消了当值日生的资格,这名幼儿委屈地哭了许久。教师并不充分了解幼儿的真实想法、实际认知、发展需求,过早驱使幼儿进入逻辑与理性标准轨道,不符合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
笔者以为,“会玩、乐玩”应该是游戏的外显特征,也是游戏的价值所在。真正的游戏应该把选择权下放给孩子,包括材料的选择、角色的分配、伙伴的确定、规则的制定都应该是孩子自主确立的。当然,确立什么、何时确立、怎么确立,都是需要教师在开展游戏活动的过程中,用敏锐的专业视角、在关键事件发生时,带孩子讨论、确定、实施的,而伴随该过程始终的是幼儿新冲突、新经验、新认知、新发现的衍生和形成。所有这些能力的获得将成为推动幼儿持续生长的内在动力源,而不会仅仅是即刻的游戏体验。
对于幼儿来说,游戏过程即是目的
游戏本质上是非功利的,游戏过程即是游戏的目的。笔者曾看到过这样一个案例:教师把班级孩子带到玩水区,向大家交代了玩水区的操作材料以及玩水时应注意的事项,然后让幼儿自由结伴玩。一个幼儿尝试用三角架支起水管,把上游的水接到下游去,但把高低三脚架放错了顺序,导致水一直流不到下游。教师用手机拍摄下这个游戏场景并把问题带回教室,随即组织幼儿讨论,让有经验的幼儿“支招儿”,结束后教师又组织幼儿回到游戏现场继续游戏。整个过程没有预先设定的具象目标、任务,但从幼儿专注的行为动作中不难看出孩子的整个身心是富有张力的,特别是在遇到问题、在同伴协作之下解决问题的获得感超越了任何物质满足,这也许才是游戏的真谛。
去除功利目标的游戏,教师让幼儿在预先设计的具体形象的、可生发问题的游戏场中充分获得关于物理世界的经验,在教师、同伴的协作之下持续获得抽象的、符号的、文化的整体认知,孩子由此可以获得一个“整体人”的发展。没有任何外在的束缚与强制,更多的是幼儿自身的需要,是兴趣使“然”、是求知所“需”、是质疑所“驱”,幼儿在“真玩”中得以自主体验生活、驾驭世界、习得认知。
任何形式化的游戏难免“出力不讨好”
“游戏形式化”大体有这样几种情形。一是固化游戏地点。娃娃家、建构区、美工区、音乐区都是教师先前布置好的固定地点,想玩游戏的幼儿就在这个地点玩,否则就是“串岗”“不遵守纪律”。二是固定游戏时间。有的幼儿园明确固定在上午第一节活动课之后为区域活动时间,其他时间不可以随便玩。三是固化游戏主题。教师习惯固化一些游戏主题,如“医院”“美食街”“茶社”等,幼儿只能根据这些内容来“发挥”,使游戏成为一种套路。以上几种现象实际上是让幼儿来配合教师完成既定的“游戏动作”,幼儿只能按照教师的意图去做。在此过程中,幼儿本有的奇思妙想、愉悦体验、畅快淋漓的说笑都被程序、格式所把控。尽管教师也会在游戏形式上下一些功夫,但外显形式的变化并没有给幼儿安放自由飞翔的翅膀,孩子在并不自由、宽松的时间和空间里,难以发现更多的“乐子”。孩子并非循着符合自己兴趣、需要而做事,是为了讨好老师、做个好孩子而被迫做事。
实践证明,任何形式化的游戏难免“出力不讨好”。教师煞费心思准备的主题内容、精美材料、环境布置是将幼儿置身于“环境之外”的,孩子无法体认到它们的精彩。
如何做到游戏去形式化呢?一方面,鼓励幼儿自由游戏。幼儿游戏环境这一舞台一旦搭起来、预备好,那么孩子的认知事件就有“无限相遇”的可能性。教师不要人为过度“干涉”和“限制”,而应鼓励幼儿在自然状态下自由游戏,尝试与游戏场景中的材料互动,让幼儿在游戏中沉浸体验、不断发现、大胆探索,进而形成新的认知和稳定的学习品质。另一方面,促成组内合作完成。教师要巧妙设置只有通过合作才能完成的游戏活动,引导幼儿在角色代入、伙伴互助、实景观摩等不同游戏形式中习得规范的社会交往经验,获得积极的情感体验。切忌为了游戏形式的多寡而让幼儿在低水平上重复体验,更不能把教育的因素抽离出来,裹上游戏的“外衣”,使得游戏工具化、形式化。
法国学者米舌莱曾说:“游戏显然是一种无偿的活动,除了它本身带来的娱乐外,没有其他目的。”我们只有追求游戏愉悦的本体价值,以尊重幼儿意愿为基础,在幼儿觉得“好玩”的真切感受中开展活动,才能有效促进幼儿身心发展,更好地达成教育目标。(作者钱玲玲,单位系江苏省如皋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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