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考录取采取批批清原则,第一批次录取完毕,才开始进行第二批次录取。
录取顺序为:第一批次,第一批次网上征集志愿→第二批次,第二批次网上征集志愿→第三批次,第三批次网上征集志愿。
具体步骤如下:
1、第一批次录取:先录取自主招生、再录取推荐生,然后录取统招生,最后录取艺术实验班、科技实验班。
2、第一批次征集志愿录取:未录取的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报三个征集志愿。录取时,按平行志愿方式录取。仍未录取的考生参加下一批次志愿的录取。
3、第二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栏的自主招生,再录取推荐生,然后录取长春希望高中(双特生)志愿,最后录取第四至七志愿栏的志愿。第四至七志愿栏按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4、第二批次征集志愿录取:未录取的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报三个征集志愿。录取时,按平行志愿方式录取。仍未录取的考生参加下一批次志愿的录取。
5、第三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栏的自主招生,再录取第二至五志愿栏按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6、第三批次征集志愿录取:未录取的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报三个征集志愿。录取时,按平行志愿方式录取。仍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报名。
(三)平行志愿的录取办法
本着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也就是将所有考生排一个队列,高分者优先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本人填报的学校顺序,投档到第一个有计划余额的学校。
注: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加网上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