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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医学教育改革和发展实施方案公布

2017-11-15 11:32

来源:新东方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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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优化结构,促进医学人才供需平衡。

  根据卫生与健康事业各类人才需求,推进医学院校布局结构调整,支持新建本专科高等医学院校,扩大优质医学教育资源。科学制定省级卫生与健康人才培养规划,指导涉医类院校做好专业建设规划,切实加强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病理、老年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等紧缺人才培养,鼓励符合条件的相关院校开设医学紧缺人才相关专业。合理确定涉医专业的招生规模及结构,优化医学院校学科专业结构,科学配置教育教学资源。严格医学教育准入标准,加强医药卫生专业设置的前置审核,规范医学专业办学,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利用国家新增医学类专业布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的政策机遇,按照“按需招生、以用招生”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人才培养和就业联动机制。建立卫生计生、教育、中医药等部门之间的人才需求信息发布和共享机制,加强人才需求、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编制的调研论证。加强对专业设置与就业状况的监测预警,在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安排中充分体现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社会认可度和社会服务能力,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九)突出需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

  统一规划,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加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力度,根据需求逐年扩大招生规模;加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到2020年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执业(助理)医生全科医生培训率达到90%;完善订单定向医学生教育培养和诚信管理政策,立足本土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医疗卫生人员,严格履约管理,及时落实就业岗位和薪酬待遇,鼓励各地探索实行“县管乡用”(县医院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的用人管理制度;加强全科医生继续教育,对在岗基层卫生人员(含乡村医生)加强全科医学、中医学基本知识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

  (十)传承创新,分类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

  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符合中医药事业发展要求和学科特色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院校教育质量得到显著提高,毕业后教育得到有效普及,继续教育实现全面覆盖,师承教育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构建服务生命全周期的中医药学科专业体系,推进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养老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强化中医药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师承指导老师、名中医、拔尖中青年中医师、学科带头人、临床(基础)优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中医药教师队伍的培养,实施“川派中医药杰出人才工程”,加快推进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完善西医人员学习中医知识制度,分层次培养符合中医药发展要求的中西医结合人才,鼓励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攻读中医专业学位,鼓励西医离职学习中医。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院校将师承教育全面覆盖中医药类专业学生,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加强民族医药人才培养。

  (十一)强化协作,加大医学教育帮扶力度。

  主动对接东部支援省(市),搭建“一对一”或“多对一”的结对帮扶关系,优先将民族地区医药卫生类学校纳入东西部协作范围。组织省内优质医学院校与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中职学校建立对口帮扶机制,重点办好甘孜、阿坝、凉山三州现有的医药卫生类学校。支持优质高职院校与符合条件的民族地区中职学校联合开办5年制医药卫生类专业。按照国家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支持我省入选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二期)的医学院校推进项目建设,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教学条件,强化队伍建设,辐射带动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医学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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